濉溪县被安徽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通报表彰
日前,安徽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文件(皖民营【2019】5号)发布,36个县(市、区)进入2018年度全省发展民营经济考核结果的表彰通报,濉溪县是淮北市唯一被列入通报表彰名单的县(区)。
2018年,濉溪县委、县政府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,保持定力,真抓实干,民营经济发展稳中向好、平稳运行,位列二类县(市、区)第12位,比上年提升5个位次。
按照安徽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文件精神,本次考核结果从四个方面对36个县(市、区)有效运用,一是将考核结果纳入省委年度综合考核和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;二是分别给予200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奖励;三是在金融安全考核中予以加分激励;四是给予支农再贷款、支小再贷款政策倾斜,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,优先发放再贷款资金,优先办理再贴现业务,支持辖区内法人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,扩大长期资金来源,提升稳健经营和信贷投放能力,鼓励和支持辖区内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改革创新试点。
濉溪县将以此次通报作为发展民营经济的动力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,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,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,不断营造良好发展环境,全力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,持续激发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和创造活力,促进我县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,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。